无牌照、违法上路、乱停放……扬州集中整治“黑叉车”!

   

  8月7日上午,检查人员以随机检查形式赴我市多处开展“黑叉车”检查。在运河东路,一辆叉车由西向东缓缓行驶,随后停在扬州大桥下一处空地。现场,检查人员核查叉车是否办理牌照。叉车车主承认,叉车是个人买的,几年来在多个市场帮人装卸货物,挣点小钱,许多证都没办。

  当即,检查人员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叉车属特定种类设备,仅能在厂区、景区等地运行,严禁上路行驶。”检查人员表示,为保证安全,叉车使用单位理应当确保叉车经检验合格、悬挂牌照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叉车司机应当持证上岗。“平时,叉车必须停放在单位内或集中停放场所,不允许行驶在马路上,易带来诸多安全风险隐患。”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好几辆无牌叉车,有的停在桥梁人行道上,有的停在四岔路口招揽生意,检查人员一一电话联系车主、责令整改。检查人员表示,近期,各有关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在道路上行驶、停放,擅自占用、损坏城市绿化以及无牌、无证的叉车依法查处。

  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内使用的叉车同样必须要格外注意,如使用单位存在使用无牌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叉车,叉车司机无证操作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进行查处。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还将联合公安、城管,对叉车乱象展开集中整治,整治行动即日起至12月31日。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叉车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及时举报,按照《扬州市特种设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案》(试行)给予奖励。

  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