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加强电瓶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

   

  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深入推动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电瓶车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瓶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就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瓶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瓶车登记上牌管理、强化电瓶车行业规范管理等措施作出规定。

  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瓶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瓶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瓶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公告要求,各地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切实提升电瓶车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