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实施

   

  据大河报报道:2014年1月1日,是新年的开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以下简称《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施行的第一天。在新的法规中,对电梯、锅炉以及游乐设备等特种设备做了详细的规定,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确保市民生活的安全、安心。

  记者从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了解到,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特种设备,比如高层住宅楼的电梯、负责小区供暖的锅炉、登高时乘坐的客运索道、大型户外游乐设备等,这些与我们生活相关的都属于特种设备。此外,还有大家不常接触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特种设备,我们日常生活中应该不会接触到吧。”住在西工区的李女士说。当记者告诉她,电梯和过山车都属于特种设备时,李女士表示很惊讶:“这些也能算吗?还以为会是很神秘的呢。”

  关于缺陷设备召回制度,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特种设备的监管上,这种召回制度还是第一次。”在《特种设施安全法》实施之前,其管理主要依靠《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施安全法》的筹划已经十几年了,它的实施给其管理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市最新的统计数据,洛阳市注册的特定种类设备有42291台。”其中和市民日常生活相关的:锅炉1088台,电梯8978台,大型游乐设施76台,客运索道9条。“以前锅炉和市民的生活接触较多,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电梯已成为老百姓生活中最密切的特定种类设备。”

  《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出台,再次给特定种类设备生产企业敲响警钟。该负责人说:“从法律角度来说,提高了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特定种类设备的质量可靠;从市民生活来说,更好地保障市民生活的安全系数。”